交易商协会发?SPAN lang=EN-US>
《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业务指引?SPAN lang=EN-US>
为丰富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管理工具,完善市场风险分担机制,提高市场效率和流动性,促进市场健康发展?/SPAN>交易商协会于2010?SPAN lang=EN-US>10?SPAN lang=EN-US>29?/st1:chsdate>发布?/SPAN>《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SPAN lang=EN-US>
近几?/SPAN>我国债券市场取得了长足发?/SPAN>,特别是2005年以来,在人民银行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大力推动下,信用债券市场发展迅速,目前已成为亚洲最大的信用债券市场?SPAN lang=EN-US>2010年前三个季度,银行间市场信用债券发行量达1.25万亿元,截至9月末,信用债券托管量已突破3.3万亿元。然而,面对日益庞大的信用产品市场规模,信用衍生产品领域却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导致市场参与主体难以通过市场化的工具高效地对冲、转移和规避信用风险,不仅容易造成风险积聚,而且制约了市场的深化发展?/SPAN>为此?SPAN lang=EN-US>2009?SPAN lang=EN-US>12月以来,交易商协?/SPAN>组织市场成员对信用衍生产品创新相关问题开展系统研究,提出了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创新试点的产品方案,经过广大会员充分论证,制定起草了《指引》?st1:chsdate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27" Month="8" Year="2010" w:st="on">2010?SPAN lang=EN-US>8?SPAN lang=EN-US>27?/st1:chsdate>,《指引》经交易商协会第二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日前经人民银行备案同意,交易商协会?SPAN lang=EN-US>2010?SPAN lang=EN-US>10?SPAN lang=EN-US>29日发布?SPAN lang=EN-US>
在借鉴了发达市场信用衍生产品发展成功经验、吸取了国际金融危机教训的基础上,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业务创新遵循了“从简到繁、由易到难”的思路,把?/SPAN>服务实需、简单透明、控制杠杆三个重要原则?/SPAN>服务实需原则要求产品创新的最终目标是更好地服务实体经?/SPAN>;简单透明原则要求试点产品标的债务(为债券或类似债务)交易结构简单,风险容易计量,具有较高的透明度;控制杠杆原则要求防止出现过度投机现象,保证试点业务的持续、健康、规范发展?SPAN lang=EN-US>
根据上述思路与原则,《指引》从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交易的特性出发,根据资本实力、交易资质、风控能力等条件,将参与者分为核心交易商、一般交易商、非交易商。其中,核心交易商可与所有市场参与者开展交易,一般交易商可与所有交易商进行出于自身需求的交易,非交易商只能与核心交易商进行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交易?/SPAN>同时,《指引?/SPAN>强调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基础性与实用性,要求交易结构简单明确;强调保持较高的市场透明度,进一?/SPAN>加强信息集中和披露要求;强调风险防范与控制,设立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完善配套机制安排?SPAN lang=EN-US>
《指引》共分为七章四十九条,分别对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业务的总体原则、参与者、产品框架和市场运行框架、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创设机制、信息披露及报备、风险控制与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和规范?SPAN lang=EN-US>
《指引》的发布,标志着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业务在银行间市场正式推出,将有利于丰富投资者的信用风险管理工具,完善市场风险分担机制,对维护宏观经济金融稳定、推动直接债务融资市场持续发展、促进市场价格发现、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