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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

 

[2010]15?/SPAN>

 

 

为促进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加强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交易自律管理,维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交易商协会常务理事会授权协会秘书处根据凭证产品的需要,适时增订并发布《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凭证特别版)》(简称《主协议(凭证特别版)》)。日前,交易商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和有关法律专家已制定完成《主协议(凭证特别版)》。现予发布《主协议(凭证特别版)》,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SPAN>

一、市场相关参与者应认真研究、积极准备,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主协议(凭证特别版)》签署有关工作?/SPAN>

二、市场相关参与者从事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交易应签署《主协议(凭证特别版)》?/SPAN>

三、市场相关参与者应及时将签署后的《主协议(凭证特别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备案文本应为经签署的《主协议(凭证特别版)》中文文本;文本一式两份,签署方执一份,送交易商协会备案一份?/SPAN>

四、非本协会会员签署使用《主协议(凭证特别版)》文本,应向交易商协会缴纳文本版权使用费,并书面承诺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SPAN>

五、市场相关参与者进行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交易时,应遵循诚信原则,不得操纵市场或误导、欺诈交易对手及潜在交易对手?/SPAN>

六、涉及《主协议(凭证特别版)》下争议、发生《主协议(凭证特别版)》下违约事件或终止事件时,交易双方应向交易商协会报告?/SPAN>

 

 

 

 

附件: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凭证特别版)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SPAN>?/SPAN>?/SPAN>年十月二十九?/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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