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span>
(2016年第9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span lang="EN-US">)
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特钢”)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未能按照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及时披?span lang="EN-US">2015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第一季度财务信息?/span>
依据相关自律规定?span lang="EN-US">2016年第9次自律处分会议对东北特钢复审申请做出审议,给予东北特钢信息披露负责人张洪坤、杜欣警告处分,并要求二人在处分决定生效之日?span lang="EN-US">6个月内参加协会信息披露相关培训?/span>
东北特钢其他涉嫌违反自律规则的事项仍在调查中,协会将根据调查情况作进一步处理?/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