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span>
(2016年第9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span lang="EN-US">)
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湾”)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未能按照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重大资产无偿划转相关事项,主承销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未能就上述事项及时召开持有人会议?/span>
依据相关自律规定,经2016年第9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给予青岛海湾通报批评处分,责令青岛海湾立即纠正违规行?span lang="EN-US">,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整改?/span>给予责任人王瑞全诫勉谈话处分,并要求其在处分决定生效之日?span lang="EN-US">6个月内参加协会信息披露相关培?/span>;给予平安银行通报批评处分,责令平安银行立即纠正违规行?span lang="EN-US">,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整改?/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