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span>
(2017年第1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span lang="EN-US">)
春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pan>春和集团”)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规则指引的行为?/span>
一、未及时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未披露2016年第一季度财务信息?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5pt">2016年半年度财务信息以及2016年第三季度财务信息;
二、未持续、充分披露下属子公司股权划转相关信息?/font>
三、未及时披露集团债务逾期信息?/font>
四、未及时披露下属子公?span style="font-size: 15pt; color: black">进入破产程序相关信息?/span>
依据相关自律规定,经2017年第1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给予春和集团公开谴责处分,暂停相关业务一年,并处责令改正?/span>给予企业责任人梁小雷严重警告处分?/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