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span>
?span lang="EN-US">2018年第5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
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城建”)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存续期间存在未及时披露资产无偿划转事项且未将相关事项及时告知召集人召开持有人会议等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规则指引的行为?/span>
依据相关自律规定,经2018年第5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给予株洲城建通报批评处分,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给予企业责任人李柏坚勉谈话处分?/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