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span>
?span lang="EN-US">2018年第6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作为浙江古纤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纤道”)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在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及后续管理工作中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规则指引的行为?/span>
一、在?span lang="EN-US">17古纤?span lang="EN-US">SCP001”和?span lang="EN-US">17古纤?span lang="EN-US">SCP002”债务融资工具?/span>尽职调查阶段,光大银行未发现古纤道存?/span>逾期且未偿还的债务,调查底稿中未体现对企业信用记录的调查工作?/span>
二、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光大银行未及时督导古纤道披露债务逾期和资产抵质押的重大事项信息?/span>
依据相关自律规定,经2018年第6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给予光大银行诫勉谈话处分,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span>